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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人生在世

宾馆也算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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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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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4 23: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在世 发表于 2012-5-7 13:39
是偶自己花滴!

我朋友接的沙  自己掏的银子让他们住宾馆  我为此感到肝疼   因为他说了只接男  来了一对情侣  还非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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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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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4 23:4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扯得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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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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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5 07: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在世 发表于 2012-7-2 14:04
如果多联系了一个备用,那你只去沙了一个,而对另一个失约,给人家也造成不方便、带来麻烦、还耽误了人家 ...

凭你这段话,你就是好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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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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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5 07: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滨子 发表于 2012-7-12 11:10
我还不是我家沙不了 我都带他们去青旅的啊 我出的钱。 这没有什么嘛、 保证你不露宿街头呀~ 又没有让你花钱 ...

你做沙主你出钱提供住宿这个当然没问题,现在是,你想做沙主,却把沙友带进宾馆,钱是沙友出。请问,这个算沙发?不敢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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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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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0 16: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山殿下 发表于 2012-9-14 15:15
沙发主人:        黄山伊家游客栈
沙发城市:        松江区
我是没看懂,你沙的是松江的沙发?那沙主怎么是我们黄山伊家 ...

这样说比较妥当:沙的是黄山的沙发!请问沙发客网里的昵称应该是代指人吧?难道可以代指连锁客栈?然后就不是沙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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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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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0 16: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咪咪作作 发表于 2012-9-15 07:40
凭你这段话,你就是好沙友!

夸奖了!低调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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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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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23: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沙主忽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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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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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4 17: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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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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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5 10: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沙主,自己开宾馆的? 那不是一次可以接团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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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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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5 07: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啊?还有这样的,呵呵,下次还是提前沟通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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