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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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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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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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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子一号 发表于 2015-8-21 17:02 重庆火锅,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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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依然 发表于 2015-8-22 10:39 太破费了,给个沙发就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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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_HH 发表于 2015-8-21 11:02 有道理,至于说没时间上沙网,有时间聊QQ,微信,我是不大相信的……
j脚王_Xue 发表于 2015-8-21 11:01 恩,是的~~~~毕竟借沙发的不是介绍人自己~~~~~~介绍可以,但联系还是自己主动联系沙主比较合适~ ...
宁碎不金秀钟 发表于 2015-8-22 12:22 该破费还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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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红柳 发表于 2015-8-22 14:53 我不反对被介绍来的,不管是自己找的还是被介绍来的都应该先做自我介绍,沙主觉得可以接受那就确定沙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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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2-23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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