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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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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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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使者 发表于 2015-4-29 08:34 假如你接待过沙发客或者你住过沙发,你应该在“我的沙旅”板块发一个帖子,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管理员会给你 ...
诗经小雅 发表于 2015-4-29 08:38 谢谢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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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戈壁 发表于 2015-04-29 10:03:39 补充一下,帖子里面一定要有和沙子合影的照片,有图有真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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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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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曦 发表于 2015-4-29 11:45 呃,从未发表过的人 飘过!
千里戈壁 发表于 2015-4-29 11:56 从不发表接待或者沙发帖子,对于网站来说未必是件好事。
千里戈壁 发表于 2015-4-29 10:03 补充一下,帖子里面一定要有和沙子合影的照片,有图有真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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