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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贴对牧马野人表示抱歉,重新评价的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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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0

发表于 2014-9-10 20: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沙发旅行
沙发城市: 成都市
沙发主人: 牧马野人
沙发时间: 2014-09-05
接待方式: 住一宿
沙发天数: 3 天
沙发人数: 1 人
综合评分: 5 分
          之前的帖子是我的第一个帖子,所以格式方面欠妥,评分也过于草率。这篇感谢的帖子也算是献给您吧,在成都的日子,因为您的帮助,我不必担心住宿问题,还可以随意洗澡,您也免费提供伙食,最让我感动的事是您把卡放心的给我,而且在我还没到家的时候就因为担心我而发短信问我,这些我都记在心里。至于四分的评价,我已经和沙主交流过,是我的问题,我过于草率,只是想单纯的提醒沙子们,或者准备去沙的朋友们,沙主是一个有两个孩子的母亲,交流就不会太多,本身作为母亲照顾孩子就已经很劳累。当时我可能只是想让这个问题凸显出来,让沙子们注意,体谅沙主的辛苦,仅此而已。
          对于有人对我上一篇帖子进行谩骂、人身攻击,我也不想再多说什么,当然每个人都有权利把自己想的伟岸,把别人批评的一无是处,只是我会觉得那样的话思想就过于肤浅,如果只是通过一个失误就断定他人是坏人的话,那么就没好人了吧,况且片面的评价他人也是孩子干的事。至于完全用脏话、诅咒来宣泄愤怒并不是不可以的,我一向并不认为不说脏话的人就是善良的人,就是高尚的人。是出于对沙主的爱,我完全接受,如果只是单纯的宣泄个人没有必要的浮躁的情绪,我就觉得是种悲哀,该多看书修身养性才是。如果一个十八岁孩子的草率导致的失误,都能由此证明其品行之恶劣,我无话可说,这是多么浮躁的社会啊。
          我同沙主一家人的相处是很好的,特别是沙主的大女儿经常让我讲故事,我不想因为别人抓住我一些失误和草率就给我扣帽子而不去享受生活的美好,我爱沙主一家人,和世界无关,和喷子无关。我多希望能够接待他们,或者那些需要温暖的人,但是条件却限制了,我在的这座城实在是太渺小。沙发客网的存在让我有梦敢做,看到了人与人之间宝贵的信任,我还会继续在这条路上走下去。
          也衷心感谢沙主对我善良的提醒,说如果因为这个四分而让我丧失一些沙发的机会,是不值得的。当然,我并不是出于这个原因写下这篇帖子。一是评分确实因为我个人的问题而给低了,二是我觉得最有资格评价我的是和我相处过的人,而不是因为我的照片随便意淫我是个怎样的人,我的过失我一定会承认。最后,也希望大家所有人都有一颗包容的、开放的心,去对待和帮助所有新人,尊重总是相互的,若是以后这个好的平台演变成贴吧、天涯那样喷子遍地的地方,实在是一个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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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80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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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次数:55

综合评分:5

发表于 2014-9-10 20:46: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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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02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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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21: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这是一个成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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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33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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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次数:15

综合评分:5

发表于 2014-9-10 21: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dango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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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51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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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次数:9

综合评分:5

发表于 2014-9-10 21: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住教训哦!以后做什么事情,都要多考虑考虑;看你这篇帖子,相信你是用心去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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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04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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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次数:23

综合评分:5

发表于 2014-9-10 21: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自己错在那里就好,怕的是不知道自己错在那里,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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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93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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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次数:25

综合评分:5

发表于 2014-9-10 21: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看到这样很欣慰。@小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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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51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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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次数:0

综合评分:0

发表于 2014-9-10 2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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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40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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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次数:16

综合评分:4.9

发表于 2014-9-10 21: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用自己是小孩子的错来敷衍,你都18岁了,连这问题都看不懂,我能说你是弱智么?

点评

差不多就行了,成长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谁能保证在这个过程里不犯错  发表于 2014-9-11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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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93 天

[LV.9]以坛为家II

TA的评价

评价次数:5

综合评分:5

发表于 2014-9-10 21:56: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总是拿自己是孩子来作为借口,你已经十八岁了,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了,对于此事你的态度是好的,人总是在成长的,希望以后在发帖的时候注意用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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