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一直隐藏的某些许情绪,会在某瞬间像是被打破的水晶球,零星碎落一地……隐隐作痛的心情,费尽心思想要被时间治愈好。时而深,时而浅的循环过程,渐渐成了一种习惯,习惯了的自我安慰,习惯了哭着微笑,习惯了逞强的坚强。
爱情是一个女人最快成熟的催化剂,那么不经意的发生改变了生活的模样,也看见了另一个自己,一切似乎就是那么的顺理成章,却措手不及。
生活已经在很久以前就告诉了我们,在这个滥情的时代收藏好自己的真心,不能够有“毫无保留”这个词,保护好自己处处是陷阱。是的,按理来说,是有免疫力的。
意识始终是抵不过本能的,当你发自本能地去爱一个人的时候,所有意识中的现实生活真理,都毫无一点作用了。
徐志摩说过,“这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放下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你。”如果不是自己真实的经历过那么一回,那段诗句,不过就是一段关于爱情的美文罢了,满足的只是我们对爱情的向往。哪怕就算是发生在自己周围,也会带着不可理解的眼神去看待,附之一句“很傻很天真”罢了。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也许,这就是文字的魅力所在吧,毕竟总有一些字句,总有一种意境的感受,会触碰到属于我们自己记忆的片段,是与之有关的。即便那时快乐,或者不快乐,悲伤,或者不悲伤,幸福,或者不幸福,都早已在心中云淡风轻。
大多数轰轰烈烈的爱情似乎都是以分离而告终的。应验了鲁迅说的那句“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好比坦泰尼克号,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牛郎和织女,贾宝玉和林黛玉等等,总之就是没有一个是圆满的,没有一个是落得个好下场的。不幸的爱情各有各的不幸,却也正因为这份不幸,才配得上“轰轰烈烈”“矢志不渝”了,要不然,为什么安徒生的童话故事里写到“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就戛然而止了呢?如果不是这样的就结束了,也许结局就不一样了吧,毕竟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可以拿走一切的。
生命中,总会有一些过客出现是与你的爱情有关的,来来回回,其实也就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要命的是偏偏有些人他在你生命中的深刻,让你对人生的理解是起着巨大关键作用的,却最终也像个过客一般的不带走一片云彩,却占据了你所有的天空。仿佛,你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见。久而久之的,一旦当相离比相守的岁月还长时,曾经的快乐和欢笑,幸福和温暖,被时间和空间拉扯得越来越远时,会感觉它不过只是自己过去的一段经历而已,怎么在眼前现实的生活中找不到一丝“关于爱情”的痕迹了?也许,就连经历都算不上是了,更像一个五彩斑斓的泡沫漂浮在生命的上空,不会破灭,也触及不到。
都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难道两个人最初的相识、相知、相爱、相守,不是为了最后的结局是相濡以沫而是为了有一天要相忘于江湖吗?如若是如此,那么又何必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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