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签到天数: 140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TA的评价
评价次数:19
综合评分:5
千里戈壁 发表于 2013-10-17 22:26 也就是说,只是小偷小摸而已,还不是杀人越货的货色。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93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评价次数:25
疯狂的小猪 发表于 2013-10-17 22:45 哈哈~~~原来你不知道小偷也是要坐牢的~~~
千里戈壁 发表于 2013-10-17 22:55 当然知道啊,所以才提醒你,小偷小摸搞多了,就不是拘留那么简单了。
签到天数: 5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评价次数:8
疯狂的小猪 发表于 2013-10-17 23:34 呵呵。第一,我从不做小偷,第二,我也从不臆想别人做小偷,第三,欢迎别人臆想我做小偷
签到天数: 371 天
评价次数:3
宅叔 发表于 2013-10-17 23:46 小偷来偷我吧。我荷包里还有两元钱!
佩琪年年十八岁 发表于 2013-10-17 23:55 你咋不让她去偷心
宅叔 发表于 2013-10-17 23:57 坏蛋,你退群啦?
签到天数: 405 天
评价次数:5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评价次数:0
综合评分:0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微信扫一扫沟通更美好
|小黑屋|手机版|沙发客网 ( 冀ICP备19007410号-2 ) | 全球排名
GMT+8, 2025-11-25 14:2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