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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彬仔

请大家共同来遵守《沙发客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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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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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11: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相互的、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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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2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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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2 17: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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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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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16: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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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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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9:40: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筝 发表于 2011-7-28 15:39
写的很完善噢~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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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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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9 15: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并学习 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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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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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 15: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很好的守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园。
我们驿站是个民间公益旅行组织,以前经常接待来自广州深圳等地来贺州的背包客,但是以前是无意识的,现在许多沙发知识还需要我们深入学习,希望以后为来自各地的沙发友提供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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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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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9: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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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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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01: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的,其实如果不是太奇葩的话大家应该什么事都可以沟通,既然诚心相处的话小事也不用太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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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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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5: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认真看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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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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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8 17: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为了自己的便利,也不能忽视沙发主的权利哦,顶起---小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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