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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TA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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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5
酒鬼 发表于 2013-6-13 17:44 说错了。。是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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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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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0
酒鬼 发表于 2013-6-13 00:22 谢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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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评价次数:19
妞小谢 发表于 2013-6-13 21:33 恩恩 我后来反应过来了 不过话说大家没报警么
zzb400 发表于 2013-6-13 22:43
Ending 发表于 2013-6-13 18:18 虽说不能以貌取人,但发明“以貌取人”这词的家伙肯定明白,这种猥琐的人是能看得出来!
鼬莳幻想 发表于 2013-6-13 18:27
签到天数: 468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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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永 发表于 2013-6-14 00:16 我只想说你怎么那么有时间理这种人呢???你直接拉黑就行了。简直是跟他浪费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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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 发表于 2013-6-12 14:52 当然了,在他的QQ空间里有人11年就问他要钱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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