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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真热。 滑下水床,我抓住秋容:“好妹妹,陪我出去买两瓶啤酒吧。” 秋容冷眼嫌恶地扫过,甩开我的手:“死狐狸。” 讨了个无趣,我讷讷的撒着拖鞋出了门。 自从三百多年前,我大败豹人楚,升了仙班后,才发现,作神仙的日子,真难过。 整日里不是听太白金星拍玉皇大帝的马屁,看王母娘娘忙着吃醋,七个仙女嗑着八卦;就是嫦娥抱着笙怀念后羿,吴刚砍着桂花树偷窥嫦娥,刑天捋着胡子咆哮着要找吴刚报断须之仇;再就是看净坛使者的身子越来越圆,斗战胜佛的脾气越来越燥…… 总之一句话:神仙的日子,真不是人,不,真不是狐狸能过的。 于是,在得知秋容奉命到人间宣扬道法后,我充分调动了狐狸所有的聪明才智,以及个人能够调动的所有资源,在九九八十一天,以我父亲的名义发誓绝对不惹事的情况下,粘上秋容,终于来到了久违的人世。 秋容看不起我。 一般来讲,花草出身的女仙看不起鸟兽出身的,鸟兽出身女仙的看不起狐狸出身的。 不过,无所谓。 如果狐狸在乎这些看不起的话,还算是一只狐狸吗? 教养我的景幻仙子说:你现在已经是仙了,不要老是自称狐狸。 可是……我本来就是那么一只狐狸啊。 难道,成了仙,就可以忘本吗?
我蹲在西原最古老的白兰树顶端,远眺天河暗流汹涌,而西天,紫霞缭绕。 “狐狸精,给——”孙猴子扔给我一颗蟠桃,“吃了它,排毒养颜,美容祛斑。” 我横横扫了这猴子一眼,眼眸放柔,似水。 伸手摘朵玉兰插在鬓角:“本狐狸还需要排毒养颜,美容祛斑吗?” 只有在猴子面前,我才会被称为狐狸,才会自称狐狸;而斗战胜佛亦如是。 我们,都是忘不了自己的人。 孙猴子却不看我,也伸手摘了一朵玉兰花,把捏着看紫色彩霞。 终究,猴子成了佛,行动间,脱了许多猴性。 不过敬坛使者偷偷和我爆料:孙猴子其实是吃的太胖,灵动不起来了。 天宫里整日无所事事,不是吃就是睡的,也不是不可能。 “猴子,看什么呢?” “不要打扰我!” “真粗鲁。”我怀念我软声细语的白面冯生。 “粗鲁?”孙猴子扬声,挑了挑眉,“想当年,俺老孙也温柔过。” “温柔?哈哈,一只猴子也懂得温柔?”我笑,乐不可支的从树顶摔了下来,险险现出原形,落到地上滚了一圈。 有时候,我们也静静的说话。 我说。 “以前,记不得什么时候了,大概我才3多百岁吧,我刚得到一张皮,成了人形……” 对于狐狸来说,一般要5百多年的修为,才能修成人形。 我运气好,天姿又聪明,3百多一点点地时候,便化身溜到人间玩。 那是一处出奇热闹的地方,入口处有一个大大的牌坊,上书“长乐坊”三字。 月上柳梢头,许多头戴高冠,手持摇扇的男子轻浮着眼神挑逗着倚门的女子。 而那些倚门的女子们,穿着低低的抹胸,露出一大片凝脂般的肌肤,称着红楼的珠箔,一双双幽怨的眼盯着你,盯着你,你走了,那眼神还在,盯在你的心口心尖上,稍一碰触,就是微微的挂记。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脂粉的气息,些许旖旎的歌声,把那歌声也薰香了。 那些香,人打着经过,就抒的渗进你的肌肤血肉中,生根发芽,破土而出,长成一株柔软的藤蔓,牵扯着你回到这销金窟,销魂窝。 有一个女子,又特别的打眼。 站在阁楼上,身着十六层红色染纱长裙,胸口处一滴鲜红的痣明晰可见,簪一个碧玉的簪子,双耳垂着玳瑁的坠子。坠子轻轻地晃啊晃啊,灯光轻晃着衬着她的脸。她的眼又比灯更亮,比雾更柔,只漫漫的一扫。我躲在一个角落口水都流了出来。原来一个女子能够美成这样。 那眼眉、那脸、那颈竟是无一不精! 尤其是那细软的腰肢,一个转身,杨柳扶风般,那么软,步步都是莲花。 咦?莫非是蛇精。
“然后……”话音未落,我被一阵窸簌的足音吸引。 是青梧。 青梧是我成仙时,偷偷藏捏带到天庭的一棵梧桐的树魂。 人类飞升还能仙及鸡犬呢,我不过是把家门口那颗梧桐树魂带来,有什么不妥贴的。 青梧是我取的名字。 眉目清秀,身材修长,眼中总是一抹淡然的笑,是天空最湛蓝深邃的颜色,古井无波。 我偏爱梧桐。 在我看来,梧桐的树精是所有树精中最美丽的。 小的时候——我还未修成人形的时候,常常躺在梧桐树的阴影中看天。 天空被扶疏的枝叶割裂成一小片一小片破碎的蓝。 夏日午后的风暖暖的,我慵懒的半眯着爱困的眼睛。 “阿囡,又在偷懒。”阿娘半是责备半是宠溺的抱起我,“跟娘回家睡吧。” 青梧有一幅好皮相。 当然,我辛十四的人,怎么可以不是绝品。 只是,未开智。 但凡妖精,都要经历三次天劫,倘若无法渡过,轻则被化去百年修为,重则会打回原形,甚至魂飞魄散。 而树精则不同。 树精属木,成年的树精皆口讷寡言,然身材秀挺,人品坚毅。 古代君子之所以被称为君子,须具备四种品格:木、讷、刚、毅。 树精全部具备,倘若是男人,那可真真是上品中的精品。 树精若要成年,修出皮相,需经历第一次天劫——火劫。 开智则需经历天劫——第二次天劫,雷劫。 我的青梧,没有经历第二次天劫,就被我私自带到了天庭。 七魂少了三分,六魄短了二分。 白白浪费了一副好皮囊。 不过我依然爱他。 他见证了我的许多第一次。 比如:第一次修成人形、第一次施法点金、第一次与一个男人牵手。 在我们狐狸看来,人是一种非常脆弱的生物,能力很差,并且性格虚伪。 旁的不说,单是捕猎,还需要借助陷阱、弓箭,真是笨到不行。 我倒不反对人们捕猎,弱肉强食,是每一只狐狸一开智就知道的事情。 可要借助所谓工具,我就有那么一点点的想用鼻孔看他们了。 但是人类的皮囊真是漂亮。 当然我们狐狸真身也很可爱,但也就仅限于可爱。 人类中的精华则不然,简直是上天造物的不公,给了他们这么美丽的外壳。 爱美之心,狐皆有之,我开智后一心想做的事情便是练成人形。 练成人形后,一心想的,便是钓一个优质男人。 为此,我翻看了许许多多的古籍文献——人类的。 我们狐狸的祖先,大抵是很懒的。 我从来没有看到一位先祖留下来的文字。 狐族的历史,前人的故事,都是阿娘口耳相传给我们听的。 查阅书籍后,我发现人类最适合狐狸精的男人,就是书生。 如果要给书生一个定语修饰的话,可以选择“穷”,或者“文弱”。 那时的我,总是在漏雨的破屋窗前招摇的晃来晃去;或者寻着一个月明星朗的夜晚敲开书生们的门。 有一个书生最得我钟爱,虽然与旁的穷书生一样粗布衣裳,面色发白,但他却格外的不同。 那种不同我是说不出来的。 想来,也许被看死的卫玠,那个被称赞为珠玉在侧的美男子,也就是他这个模样的。 那个男人自然不是冯生——身为一个狐狸精,如果漫漫的千年岁月中只有那么一个男人,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 他的姓氏也格外的超群:卓,卓越的卓,卓然的卓。 那时的我大抵是真心的喜欢他。 我死乞白赖的厚着面皮说:卓哥哥,你娶我好吗? 那书生微微笑着,摸摸我的头:好啊,等小十四长大后哥哥就娶你。 结果——人类的寿命可真短,我还没当完我娇俏的女童——他就老了! 果然人间最不愿见到白头的就是美人啊。 我不过是回到自己的狐狸洞修炼50年,他居然已经皓首白毛了! 我的初恋,就以这个惨败做了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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