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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1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TA的评价
评价次数:6
综合评分:5
羽落辰 发表于 2012-12-26 19:23 表示帖子发错了,而且明信片没有我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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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07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评价次数:25
small_玩子 发表于 2012-12-26 19:28 还有下次机会啦,别难过哈,下次要发对哦
签到天数: 96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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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亮剑 发表于 2012-12-26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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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评价次数:0
综合评分:0
small_玩子 发表于 2012-12-26 13:10 你之前如果有留下地址,我有回复你说收到了,那就是有啦
汪大熊 发表于 2012-12-27 11:03 呜呜 那我之前没看到这个帖子 我是新沙 相见恨晚
羽落辰 发表于 2012-12-26 19:31 好吧,对了您在厦门么???
small_玩子 发表于 2012-12-27 23:22 在呢
签到天数: 724 天
[LV.9]以坛为家II
玖蘭枢 发表于 2012-12-28 13:03 喲,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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