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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88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TA的评价
评价次数:56
综合评分:5
柒月未央 发表于 2012-12-5 10:04 祝福先送上,看到时候可以请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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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评价次数:11
一只肥河马 发表于 2012-12-19 16:18 呵呵,来吧,让我们好好招待一下您
木头马尾 发表于 2012-12-5 10:30 祝福 祝福
會游泳的溺水者 发表于 2012-12-5 10:35 恭喜恭喜
奶茶馨 发表于 2012-12-5 11:01 千言万语都汇成一句:幸福久久。记得到时候要发贴发视频让我们这些没法参加的孩子们饱饱 ...
小丫头骄骄 发表于 2012-12-5 11:10 河马河马~晓芳晓芳~到时我跟玉姐会按时到位的~哈哈!在此先祝福新人啦!
红橘子 发表于 2012-12-5 11:33 恭喜你们,祝福你们!是2013年1月1日的婚礼吗?看你的礼物一个帖子是1月4日呀!
何云酷 发表于 2012-12-5 12:12 祝福 哈哈
粤深小宝 发表于 2012-12-5 12:15 恭喜,恭喜!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
紫莹宫主的影子 发表于 2012-12-5 12:27 祝福河马晓芳幸福久久,早生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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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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