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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TA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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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落辰 发表于 2012-9-13 21:25 沙发不只一个简单的借宿的过程更多的是朋友间的交流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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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历史的猛犸 发表于 2012-9-14 11:26 提供沙发是沙主的权利,不是义务。不是必须给谁提供沙发的!
木子迷 发表于 2012-9-14 11:31 是的,我们应该带着感恩的心面对沙主,面对世界,我就觉得沙主们是好伟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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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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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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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之韵 发表于 2012-9-14 17:40 谁都不喜欢高高在上的沙友的,下次再有这样的我们一起分享下,看看以后能有谁还愿意仰头看沙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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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丫头 发表于 2012-9-14 17:32 我是蛮伤心的啦
五叶草 发表于 2012-9-14 18:24 不用伤心,好人还是有很多的哦~~~
青丫头 发表于 2012-9-14 18:29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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