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省城旅游市场又将迎来一个小高峰。当然,在市民假期出游热情高涨的同时,旅游投诉也比平时有所上升。结合受理的旅游消费投诉情况,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四大旅游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在出游时谨防消费陷阱。
“结合已受理的投诉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个别出境旅行社组织游客出境,因并非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出团,游客要求解除合同,旅行社扣除业务损失费遭质疑,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据。”采访中,省消协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其次,个别旅行社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擅自变更行程,规避责任,加收费用;再就是,消费者在旅游中所住酒店、乘坐的交通工具、用餐标准比旅行社承诺的低。“任意改变旅游路线,减少旅游时间,增加购物时间,导游诱导或强制游客购物,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谩骂游客等现象仍有发生。”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消协发布的四大旅游消费提示分别为:首先,警惕旅游陷阱,明确责权是关键。避免旅游纠纷最有效的办法是,在签合同时,双方要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合同越详细越好,最好把某天入住哪家宾馆写入合同,是否含餐,并对行走的详细路线、何种车型与旅行社约定好,之后大家按合同办事,违了约也方便追责。其次,出境旅游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 “选择港澳游,特别是购物游时要当个明白人。”这位工作人员表示,选择香港购物游时要在合同中注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行程中,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旅行社及导游在合同之外安排的购物活动。购物时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旅游者收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实清楚。“如果出现问题,保留证据很重要。” (记者 唐娜 通讯员 贺建华) 已同步至 華子的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