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或将在部分高峰拥堵路段设置“人行过街手控按钮”
昨发布全新《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技术标准》 人行过街设施设置标准填补国家标准空白 本报讯 (记者蒋偲通讯员刘洪韬摄影报道) 今后在早晚高峰拥堵路段,市民或可自己控制红绿灯然后顺利通行……昨日,市交委公布全新的《深圳市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技术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规定深圳市的道路防撞护栏体系,将根据不同道路安全影响因素设置,且等级将比国家标准提高一个防撞等级;而针对早晚高峰拥堵路段问题,新标准提出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应视“周边区域路网结构特点”的要求,并规定了“倒计时器”、“人行过街手控按钮”、“盲人过街语音提示仪”的应用条件。 交通信号灯设置: 将优先考虑公交通行 在昨日发布的《深圳市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技术标准》中定义了深圳市道路交通监控系统构成,共分为交通信号灯、车辆检测器、闭路电视、电子警察、交通诱导、车牌识别等14子项。 “新标准”提出关内关外的城市道路、快速路、高速路(包括国省道)均按照统一标准设置监控和信号灯设施;将配合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规定了“交通信号灯应有利于大容量公共交通车辆的安全通行”;针对百姓关注的早晚高峰区域路段拥堵问题,提出了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应视“周边区域路网结构特点”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交通理念,规定了“倒计时器”、“人行过街手控按钮”“盲人过街语音提示仪”的应用条件,提出了三级交通诱导策略和停车诱导策略。 据悉,人行过街自助信号灯,又称人行过街手控按钮信号灯、行人自控式信号灯,是一种由行人通过按动按钮来改变控制信号,机动车绿灯变红灯,人行红灯变绿灯,从而使行人获得一段限定的过街时间。 人行过街设施设置: 填补国家标准空白 “新标准”对人行过街设施的分类、形式选择、设置方法进行了规定,填补了国家标准的空白。 记者了解到,“新标准”将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权放在与机动车通行权同等重要位置的原则,以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特点和关键参数为基础,对人行过街设施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设置。 “新标准”对人行过街设施的间距以及人行过街设施距离城市重要节点(如:公交站、地铁站、学校、医院、居住区、大型商业设施公共活动中心等)的距离作了详细规定。 其中过街设施距公交站及轨道站出入口不宜大于120米,最大不应大于150米;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门前应设置人行过街设施,过街设施距单位门口距离不宜大于100米,最大不应大于150米;过街设施距居住区、大型商业设施公共活动中心的出入口不宜大于150米,最大不应大于200米。 道路防撞护栏: 根据道路安全设置等级 众所周知,司机驾驶途中出现微小失误时,若交通防护设施到位,将可使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降为最低,可见道路防撞护栏的重要性。 此次公布的“新标准”中将应用“无缝化”防撞设施设置理念,对道路防撞护栏、隔离设施、防眩设施的设置原则和参数进行了针对性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深圳将根据不同道路安全影响因素,提高和细化深圳市各等级道路防撞护栏设置,深圳市的道路防撞护栏体系将比国家标准提高一个防撞等级设置。 同时,深圳将在首次应用“无缝化”防撞设施设置理念,在重视护栏一般段安全性能的基础上,突出强调护栏端头处理的安全性、不同类型护栏过渡段防护性能、中央分隔带开口处活动护栏的防撞性能,以统一防撞性能要求,确定整个道路防护体系的结构和设置要点,提高道路防护系统的整体安全性。 已同步至 華子的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