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个月来,工商部门主要针对不规范的合同文本进行了行政指导工作,餐饮企业 霸王条款”整改效果明显。消费者在餐饮消费时如发现企业存在“霸王条款”,可拨打12315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据企业违法情况实施处罚。2013年12月9日,市工商局发布了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表述,并提示餐饮企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个月来,工商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重点走访等形式,在簋街、南锣鼓巷等餐饮集中区域,对6种“霸王条款”逐项进行详细解读,一些餐饮企业主动删除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以及“责任自负”或“概不负责”等表述。 昌平区私个协、昌平区工商联、昌平区饮食服务修理旅店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昌平区餐饮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倡导区内餐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使用“霸王条款”,40家餐饮企业代表现场签署了《公约》。 (记者 蔺丽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