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被科技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国家“智慧城市”技术和标准试点城市。本期试点工作在全国共选择了20个城市,其中副省级城市9个。其中山东省共有两座城市入选,分别是济南和青岛,其余18座城市分别为南京、无锡、扬州、太原、阳泉、大连、哈尔滨、大庆、合肥、武汉、襄阳、深圳、惠州、成都、西安、延安、杨凌示范区和克拉玛依。 智慧城市作为信息技术的深度拓展和集成应用,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孕育突破的重要方向之一,是全球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智慧城市”技术和标准试点,是科技部和国家标准委为促进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我国自主创新成果在智慧城市中推广应用共同开展的一项示范性工作,旨在形成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城市技术与标准体系和解决方案,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开展“智慧城市”技术和标准试点示范,有利于促进青岛城市基础设施的合理规划布局、使公众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提高城市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程度、创新公共管理服务模式、让社会公众享受到更方便快捷和更多样化的信息服务。试点工作对推动青岛市智慧城市相关领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抢占未来科技制高点,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民生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