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文物局发布消息,北京天文馆、抗美援朝纪念馆、中国海军博物馆和厦门华侨博物院因在评估中未达到国家一级博物馆标准,取消其国家一级博物馆等级,调整为国家二级博物馆。 《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和《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规则》对加强国家一级博物馆监督检查和复核评估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连续两次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国家一级博物馆”称号。 在2010年度和2011年度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中,有6家博物馆连续两次运行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分别是北京天文馆、抗美援朝纪念馆、厦门华侨博物院、中国海军博物馆、西藏博物馆和延安革命纪念馆。 2013年4月,国家文物局又组织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对上述6家博物馆开展了国家一级博物馆重新定级评估。经评估,西藏博物馆、延安革命纪念馆总分均超过800分(满分1000分),达到国家一级博物馆标准,继续保留其国家一级博物馆等级;而北京天文馆、抗美援朝纪念馆、中国海军博物馆和厦门华侨博物院总分均低于800分但高于600分,未达到国家一级博物馆标准,取消其国家一级博物馆等级,调整为国家二级博物馆。 记者注意到,参评的6家博物馆,自评分和省级文物部门推荐分均已超过达标线。以北京天文馆为例,其自评分与推荐分均为935分,评估分则为781.4分,两者相差153.6分。 据悉,本次评估的指标包括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陈列展览与社会服务三项指标,注意平衡各类博物馆的优势、劣势。(记者张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