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三亚市物价部门获悉,为规范游船旅游项目客运服务价格管理,从2013年1月起,三亚开始对游船旅游项目客运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据三亚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执法指导价,即经营者根据本公司的游船状况、提供服务情况申报相应等级及基准价,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制定具体的执行价格,向三亚市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审批。目前,该局已经批复9家单位申报的基准价,开始执行政府指导价。而该市其他一些涉及游船旅游项目的经济主体的基准价,还在制定中。 该负责人表示,各游船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规定,三亚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对游船旅游项目的客运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对游船旅游项目客运价格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以及未明码标价等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