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12年长江淡水豚考察队到达上海复兴岛码头,考察完成了三分之二的行程。专家透露,国家农业部已将江豚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名目,正在等待国务院批复。 1988年,长江江豚被国务院列为国家二级水生珍稀保护动物。这份名单自发布以来,一直未做过更改。 长江淡水豚考察队副总指挥王克雄透露,目前江豚正以高于5%的速度锐减,种群数量已少于大熊猫。国家农业部已向国家申报新一批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名目,其中包括江豚,正在等待国务院批复。批复后才可正式对外公布,但具体时间表需与相关部门一起协商。 据了解,如果江豚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名目,将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江豚保护区域的各种人类行为和发展;致伤致死江豚的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保护区的相关涉水项目会经过严格审批程序,使其符合生态保护需要。 数据显示,在武汉—上海江段近1100公里的单程航行中,科考队目视观察组共发现长江江豚177头次,声学观察监测到江豚86头次。专家表示,实际数字已远低于6年前的1800头。(记者高宝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