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20日专电(记者贾远琨)航空出行的优势在于快捷、舒适,但一旦遇到航班延误,旅途就成为一种折磨,旅客往往与漫长的等待和激烈的争吵为伴,严重的甚至会酿成群体事件。
航班延误并非只有“无奈”,整个民航系统工作效率的提高可以有效提高正点率;由不可抗力导致的航班延误难以避免,但应急安置也需及时、到位,应当把航班延误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航业的发展,上海、北京、广州三大航空枢纽的机场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地面保障能力得到大大提高,但是空域资源仍然非常有限。航路好比“高速公路”,机场好比“停车场”,“高速公路”只有一条,“停车场”再大也改变不了拥堵的情况。比如,上海至北京航线是国内最为繁忙的航线,已经达到平均每半小时一架航班的密度。 客观原因是一方面,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够也是造成航班延误的原因之一。航班延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航空管制、机械故障、旅客因素、飞机调配等。航空运输涉及部门多,包括机场、航空公司、空管、航油和航信等,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航班延误。各环节之间的信息通报是否及时,协调配合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航班延误的时间和问题解决的效率。 以冰雪天气为例,机场方只保障跑道的除冰除雪工作,而航空器的除冰工作则由航空公司负责。一般而言,机场和基地航空公司是主要的除冰除雪力量,因此“外地”航空公司,尤其是小公司除冰除雪不一定及时,一个航班延误,就会导致“连锁反应”。有时甚至会出现做好除冰工作的航班要排队,排到起飞时刻,又要重新除冰除雪。 天有不测风云,关键是如何将航班延误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要减少航班延误,必须加强民航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航空公司、机场等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好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一旦发生航班延误,要提高飞机调配的效率,缩短延误时间。比如,迅速做出对气象条件和飞行条件的判断,及时做出航班是否取消的决策,优化航线网络增强周边“补给”的能力等。 此外,防止航班延误不良影响“扩大化”,必须处理好善后处置问题,结束“讨价还价”“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现象。 各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误后应做好善后救济,应当及时通知旅客延误原因、预计起飞时间等,以便旅客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这种义务是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也是实现消费者知情权对承运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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