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93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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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6 12: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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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彩姐
今天接到一个老朋友的电话,她总算嫁人了。
20多年来没少给我制造点头疼事,从小就跟我厮混在一起,性格像个男人。
直到26岁那年照镜子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个女人,于是开始八方拜托亲朋好友帮她找男朋友,相亲无数,最后在去年认识了大坪医院的一个医生。
不知道那个医生是不是以一种慰问病人的心态,俩人交往不到半年,突然没有天理地决定结婚。
其实老朋友大喜,我是真心替她觉得高兴,我和她从小在一个楼里长大,一直拿她当个哥们,勉强能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如果排除她最初性别模糊这一点的话。
在她订婚的当晚,大家都喝得有点大,我把她拉到我跟前,像小时候一样,摸她的头,捏她的脸,直到弄出一个我觉得好笑的模样后,我爽了,才对她说祝福你。
这是我的劣习,也许是性格的原因吧,时常会莫名其妙的无厘头起来,不过祝福确实是真心的,我看着她回归女人角色的这些年,男朋友从来都是口中的夸夸其谈,看得出她多么渴望早点嫁人。
那种饥渴的模样跟我06年前后非常相似。说到这里,今天就不得不来说说我自己的感情了。
我算是个很晚熟的人,青春期的时候,台球室和电子游戏机对我的诱惑大于女人。自从暗恋同桌被冷落以后,我直到2002年才交往了我第一个女朋友。
被她吸引是因为一只猫。她是沙坪坝的大学生,那天下大雨,我路过师范大学侧门的时候,看见她蹲在地上,地上有个豁了口的窨井盖,她打了把伞,遮住窨井盖,却忘了自己背上已经被淋湿。
出于好奇,我偷偷绕到她的身后,想看看井下到底是什么,顺便也欣赏了一下她的背影。抱歉,这只是我悲哀的反射行为。
当我看到井口后,心里瞬间被温暖融化,井下的踏板上,有只小猫。
是只很小的猫儿,被雨水淋湿后,毛贴着肉,看上去更可怜。我不免善心大发,于是想下去把小猫给救上来,也可以借机搭讪,实乃一举两得之好办法。
于是我问那姑娘,掉进去好久了,为什么不叫路过的人帮忙呢,她说掉下去不知道多久,她是听到猫叫才蹲下来给它打伞的,都蹲了半个小时了。
她还说她先前也求助过路人,但大家都不肯帮忙,没办法只能这样。看得出她是个不善言辞的人,说不通她倒宁肯不说,于是我请她替我打着伞,然后我下到井里,把小猫给救了出来。
她微笑着跟我道谢,眼里看着我递给她的手上的小猫,尽管衣服和头发都被淋湿,
却也显得美丽动人,于是那一瞬间,我就中箭了。
她连连道谢,猫就比较没礼貌了,居然连谢谢都不跟我说一声。于是我接下来说了句愚蠢的话,为的是能和这善良的姑娘做个朋友,也正是因为这句话,她才成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
我说我是兽医,以后猫病了,我能给它看病。
现在回想起那句蠢话,想死的心都有。但是因为那句话,我俩成了朋友,继而成为男女朋友。可是在和她交往的一年里,她多次对我的职业产生害怕和反感,当然我无法说服她,甚至没有任何立场来这样做,原本我干的就是见不得光的事。
于是2003年夏天的时候,有一次骑车带她出去玩,在路过华新街的时候,看到马路中间的栏杆处,有个穿着超短裙的姑娘正在翻越栏杆,于是单车打偏,撞到了花台。
我和她虽然都没有受伤,但这却成了她提出分手的理由。
于是我第一段恋情就这么悲催的结束。在之后的几年里,我忙于工作,接触的女生不多,自己也不是个嘴巴很油的人,所以一直没交女朋友是可以理解的。
直到2006年,我在上网的时候加了一个QQ群,“重庆本地交友”。说来可笑,这个普通的交友群,却让我彻底告别了单身,结婚生子。
那一晚在家无所事事,没什么电影可看,自己又不爱玩游戏,于是就加了那个群,进群一看,三三两两的男女聊得热火朝天,据说100个成员有70个在说话,还有30个在私聊。
那些打情骂俏的言语实在有些让人受不了。于是我就发了一条征友启示:
本人男25身高175未婚品貌佳有车房无疾病除烟酒无不良嗜好孤单寂寞的我像是大海里的一叶孤舟等着你来打捞电话XX本人接拒游戏。
于是很快就有个姑娘跟我说,觉得她的一个朋友很适合我,于是就把那个姑娘介绍给我,让我和她私下聊。
她叫彩姐,虽然她小我4岁。但我必须得这么喊她,因为遇到了她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也会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
看来她也对我挺有意思,我并没有对她遮遮掩掩,而是在接触过程中把我真实的职业身份告诉了她,最开始的时候,她很不相信,直到有一次她跟别人一起玩笔仙出问题了,然后我解决掉以后,她才相信了我。
和之前的那个女朋友不同,她虽谈不上喜欢我的职业,但是她至少不反感,至少在尊重,这一点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我也不知道我是吃这一套还是自己真贱,她对我凶的时候我觉得很可爱,看她发火时候的样子,心里还是真的很害怕的,具体要说怕什么,我还真说不上来,大概就是所谓的“一物降一物”吧,她害怕鬼,我抓鬼,她收拾我。
在重庆这个地方,民风强悍,美女如云,重庆男人性格豪爽直率,脾气火爆,但是在重庆,男人被称为“趴耳朵”,非但不是件丢脸的事,倒还是件挺骄傲的事情,趴耳朵和妻管严同义,指的是害怕老婆的男人。
然正如叶问老师所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
如此说来,我对彩姐的尊重已经达到了极致。
我俩交往了3年多,才开始见面的时候还是很拘束,因为我确实是个对女人没多少办法的人,除了吃饭看电影,我几乎找不到别的方式来约会,偶尔开着那1万2买来的二手车兜风,还非得给车起个“很好开2005”这样的蠢名字,彩姐也算是个随遇而安的人,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也就任我自由发挥了。
在之后的几年时间里,她陪着我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开心的不开心的,我们总是能够找到同样的调子共同进步,这很难得,而渐渐的我也总结出来了。
当一个女人肯在你面前将自己的全部缺点展示出来,其实是说明她对你是完全的信任,也把你当作跟她的生命最为接近的人,于是单凭这一点,我也在心里默默保证,绝不负她。
2010年年末,那天是圣诞节,我有一个很要好的哥们跟我约好,在这一天我俩一起求婚。
于是我们早早地去买好了戒指,然后商量着怎么求婚才能让对方接受。
我们选择那天晚上到洋人街去看烟花,在洋人街吃了肉串鱼丸和酸辣粉一系列美食以后,我们到花山等烟火。
原本我和我朋友约好,回家跟自己的女朋友说,今天晚上是帮对方求婚做见证,于是她们都想不到是要给自己求婚,四个人坐在花山那个巨大的“LOVE”灯箱字下,各自心里等待着。
本来我是打算先求的,但是由于过度紧张,也就虚了。
把这个大好的机会让给了我那个朋友先。他比较浪漫是真的,因为换成我一定想不出这样的方法。
他特地准备了52颗水晶之恋的果冻,用一个小礼盒装着,等音乐响起的时候,他缓缓起身,拿出那个礼盒,对他女朋友说,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你拆开来看看。
那女的有些惊讶,她大概在想今晚不是要来帮这我求婚的吗,怎么到送起她礼物来了,当她打开盒子,我那朋友又叫她数了数果冻的个数,她说,52个,
这时我朋友闪电般的单膝下跪,然后摸出那个闪闪发光的钻戒,深情款款的对他女朋友说,前面是52,这个戒指圈就是一个0,我爱你,嫁给我好吗?
女生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惊讶到了,然后开始感动的大哭,久久无法停歇,恭喜你,你成功了。
彩姐在一旁看着,她也许真心觉得今晚的见证很成功,我猜想她没有料到我也打算对她做同样的事情。
我没有特别的准备什么,就是在电视里学了一招,把大小不一10多个小盒子从小到大的装在一起,最小的那个盒子里装的戒指。
这招很土,我知道,没办法,我也只能想到这样的法子了,莫非要我学陈坤老师拉两条横幅示爱,我还真是办不到。
可是,由于彩姐和我哥们两口子都还沉浸在刚才的幸福里,我这时候的求婚就显得有点奇怪了。当我把盒子送给彩姐,告诉她,这是我送给你的圣诞礼物。
彩姐一开始还是很高兴的,但是由于盒子数量太多,她渐渐有点不耐烦,继而脸上闪过一丝恼怒的神色,我看不对了,然后手忙脚乱的帮着拆盒子,顺便也在骂自己干嘛要包这么多层。
当拆到戒指盒的时候,彩姐愣住了,她显然是没有想到,于是我学着我那朋友一般,单膝下跪,正准备把背了很久的求婚宣言喊出来的时候,我却发现,由于紧张,我忘词了。
不过不怕,我口袋里有做好的小抄,反正都忘词了,风头也被枪尽了,急中生智下,我从裤子包里拿出了那张小抄,开始故作镇定地念着。
念完后,偷瞄到彩姐,她并没有出现我预料之中的那种激动地哭,却只是淡淡地笑,也不知道这种笑是否有嘲讽的含义。
不过好在她还是答应了我,所以不难看出要成功一件事小抄的重要性。
很快我俩就办了结婚证,然后11年的6月结婚。婚后没多久,我就退休了。
关于爱情,
来了要争取,不来别强求。
关于工作,
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客户,
关于求婚,
某种程度上来说跟自首没有区别。
关于结婚,
不可儿戏,赌幸福,谁都输不起。别老说着离了一样过,那是在骗自己。
关于孩子,
他是我的天使,他使我的生命更完整,期待我们的新作品问世。
看来我还是适合写点鬼东西,
写自己的感情太辛苦了。
第四十六章琳琅
2002年的时候,我刚回重庆不久,为了自己的事业能够顺利起步,我联系了一些对我来说比较可靠的朋友们。
在这期间我的一个老同学,在他的陪同下,我们一起见证了一个案子。
当时我们都是21岁,青春年少,飞扬跋扈,他是我从初中到高中辍学前的同学,我习惯性的叫他毛儿,仅仅因为他姓毛。
他在重庆南山上的重庆邮电大学念书。那一日我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有问题,深更半夜跑去了黄角垭,死皮赖脸的硬要拉他出来陪我喝酒吃鸡。
南山泉水鸡举世闻名,咬一口在嘴里,汁香饱满,此生无求。
尤其是在夏日的夜晚,耳里听着蛐蛐叫,嘴里喝着冰镇后的老山城,筷子上夹着撒了芝麻粒的泉水鸡,无需在乎餐馆电视里喧闹的节目到底在演些什么,约上几个老朋友,往看上去旧旧脏脏的餐馆里一坐,神吹胡侃,大聊人生,那种感觉相当愉快。
毛儿是少有的在我离家这几年一直和我保持着联系的朋友,尽管我们走的路不相同,当他还每个月问家里要生活费,还在校园里骗吃骗喝骗炮打的时候,我已经在为自己“吃了没文化的亏”而奔波。
2002年,中国冬奥会终于有金牌了,老美在阿富汗总算有点消停了,在棒子跟倭寇做东的情况下有一群中国爷们总算过了把世界杯的瘾,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又打起来了,台湾飞香港的班机坠毁了,小布什正跟一群中东骆驼为了杀伤性武器剑拔弩张准备开整,多事的一年,我们原本可以有很多聊天的话题,却偏偏扯上了我的职业,还越聊越起劲,最后他说到了他们学校的一个传闻。
传闻向来都是会不攻自破,但却没有任何人敢拍着胸膛说传闻就等于空穴来风。
所以我对待任何所谓传言的态度,向来都是听一半信一半,直到我有时间和精力来证实另一半,否则这件事在我看来就是胡扯。
毛儿跟我说,前段时间他们学校的一些人就在流传这样一个故事。因为邮电学院在黄角垭,到黄角垭有一条必经之路,就是在爬到南山山顶后,再有一个下行约200米,才能转到邮电学院。
之前有一段时间晚上,一些从南平上南山的小型面包车司机不约而同的说到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在翻越那个最高点时,有一个长上坡和长下坡,就在上下坡交界的地方,
当地管理部门为了避免和减少车祸的发生率,特意在路的两边加上了一个凸面镜,方便来车能够清晰的看到对面坡上的情况。
而好多司机却在夜晚经过那个地方的时候,都在凸面镜的反光里,看到一个身穿白色常连衣裙的女人,看不清脸,当车一翻过那个坡,能够正视来路的时候,却又发现那个女人不见了。
久而久之,这就成了一个怪谈和传言,而地处附近的邮电学院的学生,显然也受到了这个传言的影响。
甚至传出了这个女人是邮电学院之前的一个女学生,由于晚上走夜路的时候在那个坡上被面包车给撞死了,于是就只有这些面包车能够看到她。
传言从来都是越传越凶,越传越神,传到最后,连始作俑者都认为那是真的了。
于是面包车运营公司就开始迫于压力出面辟谣,因为这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生意。然而这样的辟谣是徒劳的,人总是会有选择性的来听取一些他觉得匪夷所思或者新奇的东西,然而一些看上去似乎是真的的事情,就反而成了谎言。
毛儿说这些,说得还真像是那么一回事。不过基于从小到达他口中所言的真实性,我还是不敢轻易去搞的,只是唯唯诺诺,不置可否,吃完以后,眼见已经是深夜,想要让他会宿舍似乎和主动要求夜不归宿记过处分是一样的,而我显然也不可能跟这样的一个男人单独在酒店里共处一晚,于是他再次提出带他一起去见识见识那个传说中的女鬼,顺便也领教一下我这么些年在外面学到的手艺。
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抱着一种“傻子你上当受骗了”的幸灾乐祸的心态,从黄角垭步行,走到了那个路口。也许是来的时候没曾仔细观察,这时候映着昏暗的路灯,我才仔细看了看那个地形。
一段上坡加一段下坡,不爬到坡顶根本是无法看到对方来路上车辆的情况,就交通状况而言,这样的路段的确是事故的高发地。
坡顶两端的凸面镜也正是因为这样而设置的。但是令我注意到一个情况,当我走到坡的一半的地方,从凸面镜的反光里,能够清晰看到一条垂直与这个坡的道路,一头通向邮电学院,一头通向各种各样的度假村。
在我站的位置上看来,刚刚好,形成了一个一半虚一半实的十字路口。通常情况下,十字路口在我们行内来讲,是最容易招鬼的地方。
并不是像电影里演的那些,可以做法,召唤之类的,而是鬼魂本身这种东西就跟人类不同,它不能够说成是有思维,大多数情况下,只能讲它是在遵循一种自身的本能。
而造成这种本能的,就是我们所谓的执念。没有任何理由说鬼魂一定要按照人类走路的习惯来移动,也许你上楼是坐电梯,或许它们直接就飘了上去,当然也有一部分会觉得好玩或者淘气或者无厘头的出现在电梯里。
我只是举个例子,既然它们并没用固定的活动方式,所以一些稀奇古怪另类的出现方式,在我们看来也许很吓人,在它们看来,也许再正常不过。
而之所以说十字路口是最容易招鬼,正是因为他们往往走到这里的时候,会找不到路。
迷路后的它们,聪明一点的迷糊一会也就走了,傻一点的就会在原地呆很久。
所以如果说这个传说中传白色连衣长裙的女人真实存在的话,或许不会太聪明。
所以我要说,今后路过十字路口,看到道路边有香烛,心里默念阿弥陀佛一类的保佑口诀,自己默默离开就好了,尽可能的少逗留。
我看到这样的情况,开始渐渐察觉这事情不该只是空穴来风,即使传闻和事实有所出入,那个女鬼可能还是真的存在的。
于是我像是勘探石油一样,拿着罗盘在马路上东穿西穿,时不时会被呼啸而过的车辆吓得一声怪叫,然后结果是,真的有灵魂的反应。
由于刚刚出事不久,对于一些现在看起来小事一桩的案子,当时的我稚嫩了许多,拿到一个问题的时候,首先假想出无数个可能性,然后一一说服自己来排除,到最后只剩下几个选项的时候,才来证实。
当我证实到这里绝对有灵魂出没时,习惯性的紧张了一把,然后转头朝着毛儿使了个“还真是被你说中了”的眼色,他显然很兴奋,从初中开始就跟我混迹市内各大录像厅,只为了在林正英叔叔的片子结束以后能够看点促进血液循环的片子,那种突如其来的刺激感,想必我和他都是心领神会的。
当下时间已晚,我身上除了红绳和罗盘等必备的东西外,什么都没带。
于是当晚痛苦的决定,找家小旅馆凑合一晚,第二日再想办法。毛儿显然是为了看我出丑,于是就坚持第二天旷课一日,陪着我一起来抓住这个鬼。
我告诉他你还是该上课上课去吧,我要回市里去准备一些东西,而且也不可能在大白天众目睽睽下干这些招魂引鬼的事。
他总算答应,自己回去上课,我则打了个出租车,直奔学田湾。
重庆的旧货市场,除了中兴路,就数学田湾。
学田湾是重庆市府所在地,恢宏气势的大礼堂,成为重庆一日游的必到景点,虽然我看上去除了彰显气派以外并没用觉得有多大的用处。
倒是大礼堂旁边的跳蚤市场,一定能够找到我想要的东西。相对于中兴路市场来说,这里的假货充斥得更多,当然这些是对付那些不懂行不识货的人,而对我来说,这个地方虽然有大量赝品,但如若找到一个真东西,就绝对是硬货。
我需要找一个硬币。不管哪个年代,一定要是方孔钱,并且一定要是从坟里挖出来而非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找到这样的钱对于我来说并不困难,倒是店老板或许会对我恨得咬牙切齿。
方孔铜钱是铜质的,我记得我以前说过,铜质的东西有很强的感灵能力,它不能对灵魂构成任何伤害,不同于金银,它甚至在某些程度上来讲,和鬼魂的频率是接近的。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铜钟自己嗡嗡嗡发出声音的故事,至于为什么,想来也不需要解释了。
我需要这样的铜钱,因为我要请到这个鬼魂的钱仙。钱仙类似于笔仙等,都是一种非常古来的招魂术。不过钱仙的形成和笔仙是不同的,笔仙能力有强有弱,性质也有好有坏,钱仙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它似乎只是一个回答问题的角色,并不能轻易对人产生任何奇怪的影响,但这并不绝对。
在我之前遇到过的有些请钱仙的孩子,不但要求回答了问题,甚至还被钱仙问了问题,这就非常危险,于是钱仙笔仙这类招魂活动,在我看来,平常人之间是应该完全禁止的。
我画好一张图纸,标注了方位和一些字符,字的大小和钱孔差不多。
然后找来一根桃木锥,在锥子厚实的一头挖了一个小孔,便又打车上了南山。这次经过那个坡的时候,我特意让司机放慢车速,方便我仔细观察。
如果以上山车速60计算的话,反光镜里出现来路的路面大概只有3秒,然后翻过就能直视,也就是说如果那个女鬼的影子让人看见,也最多不会超过5秒的时间。
下车后我给毛儿打了电话,于是他屁颠屁颠的跑了出来,那时候大约下午5点多吧,于是我们开始四处在邮电学院门前的路上搜寻美食,总算在邮电大学大门对面的另一家只有四张圆桌的小餐馆里,找到一家巨犀利的鱼锅,要说有多么系列,我当下腮腺里分泌的唾液就是最好的证明。
再一次的酒足饭饱,时间还不晚,于是我们开始蹲在马路边打望路过的姑娘们,我指的是以一种欣赏的心态。就这么一直挨到了半夜,已经过了邮电学院的门禁时间,烟也抽没了,我们才又一次朝着坡上再走去。
我在头一晚找到鬼魂的位置,用红绳拴住下午找到的铜钱,将铜钱放在路的中央,红线延伸到路边,钉上桃木锥,将红线从锥上的小孔穿过,拉高后挂在路边堡坎上的树枝上,绳子的末端栓上一个拇指大小的小铃铛,开始静静等候。师傅教过我,这种固定地点出现的鬼魂,
要想硬喊,是喊不出来的,只会造成它从此躲起来,直到它认为安全了,才会重现人间。
而这个方法就是为了让施过咒的铜钱在感应到鬼魂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传达到铃铛身上,这样我就能迅速拉回铜钱,因为有桃木佐阵,所以这样说来,这个鬼其实是被我用类似钓鱼的方法给钓了起来。
我和毛儿就这么干等着,不久后,一辆面包车驶过,铃铛开始叮当作响,我见势便开始拉回铜钱,连同红线一起,紧紧攥在手里。
我们步行到附近一个加油站的岔路口里面,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铺图,点蜡烛,打算在还没被人发现的情况下,请钱仙,并送走。
在念完请神口诀后,我们明显感到铜钱震动了,说的具体点,就跟手机震动是一样的感觉。
然后我开始发问,我问它为什么在这里游荡,它说等人。再问它等的什么人,它沉寂了挺久,在我都打算收功放弃的时候,铜钱直接移动到了“夜景”。
在当时看来,我并不能很快想到这两个字的含义,而就现在来看,从这个字我想到了一个看夜景绝佳的地方。就是南山一棵树。而在2002年的时候,那里仅仅只是一个健身步道,并没有现在这样景观台的规模。
我拿不准主意,我问你毛儿知道哪里看夜景比较好,他说山下不远处有个健身步道的风景非常不错。
这时铜钱又震动了一会,就碎成了两半。
一般来讲,请笔仙的时候笔断了,请镜子仙的时候镜子碎了,请碟仙的时候碟子破了,这些都是不好的征兆,钱仙也是同样的,我感觉到这只鬼可能有点恼怒我们问了太多,但可能也意识到我并不怕它,所以碎了铜钱,与我一拍两散。
值得一提的是,那枚铜钱价值高达人民币5元。
看来当晚又不能继续下去了,黑灯瞎火两个寡男人一起到健身步道欣赏夜景的确不是什么好事。再住一晚后,打算一早便去那个健身步道。
第二天早晨在邮电学院混了一顿早餐,油炸糍粑块和豆浆吃得我心满意足,连打嗝都分外有力。
随后为了赶时间,便打车去了那个步道。清晨的重庆是美丽的,尤其是从高处俯瞰整个渝中半岛。
特有的过江缆车那时候还没有被当作“危险交通工具”而取消,而今它只能成为几代重庆人的记忆。因为想要再花两块钱从江北嘴坐到小什字,或者从上新街出发体验那种横跨长江摇摇欲坠的刺激,恐怕只能在回忆里找感觉了。
头一晚钱仙给出的“夜景”两个字,让我和毛儿认定了和这个步道有关,第一是因为相距不远,第二是因为重庆再没有别地方夜景比这里更好。
于是我从进入步道开始就一直在用罗盘看路,路上遇到不少晨练的老人,见我一个20出头的年轻小伙子竟然拿着一个罗盘在鬼鬼祟祟的走,庆幸的是他们并没有被我的贸然出现打扰到兴致,也不会无聊到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在我背上刺上一剑。
就这么摸索着找了很久,总算发现了痕迹,循着痕迹继续找,最终在一株普通的树下,发现了强烈的灵魂感应。
说这棵树普通,它也算上了点年岁,粗壮的树干,由地下长出两根树干,是典型的连理树,形状很像小时候玩的弹弓。
所谓连理树,就是同一个树根发源的两个或更多树干,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喜庆和吉祥的,对于一些不了解中国文化的棒子或倭寇来说,他们也许会借此联想到双头怪蛇等。
罗盘告诉我,在树底下的土壤里,埋了点东西。
这个地方视野开阔,我能够轻易看到锻炼的老人们。所以他们也能够轻易的看到我。想要瞒天过海的挖东西,想来是有点困难。
于是从来馊主意最多毛儿此时立了大功,他竟然跑到锻炼的老人群里,问了其中一个老人,爷爷,这里的泥巴里面有没有曲蒜?曲蒜是重庆话,意思是蚯蚓。
令人恶心的是他竟然能装的像个出来踏青的小学生。老人看他这么可爱也就笑呵呵的说,这里的泥土里多得很,于是就这样,我们找到了一个开挖的理由。
埋得不深,很快我们就挖到一个拳头大小的小铁盒。我把铁盒擦干净,绕到树后,让树挡住那群锻炼的老人们。然后叫毛儿过来坐下,打开铁盒。
铁盒里,有一束头发,看上去像是女生的。有一个草编的戒指,还有一把钥匙,和一封信。
信封上写着:写给亲爱的张琅。我想张琅是个人,尽管跟蟑螂同音。我知道这样做非常不道德,但是事关重大,我还是私自拆了信,映入眼睛的是一排排娟秀的字体,应该是个女孩子写的,因为署名是“琳”。
信的内容其实很普通,就是这个叫“琳”的女孩对张琅表达自己的爱意,从语言词汇上来看,还是真切动人的,不过从字面上看,两人似乎是没有走到一起。看完信以后,毛儿突然说,他们系上就有个叫张琅的老师。
我不知道是幸运还是碰巧,或者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张琅这个名字的发音上是有歧义的,所以这两个字组成的名字应该不算很多,所以毛儿口中的老师,有可能真的是这个信中人。
于是收好铁盒,我跟着他一起混进了邮电学院,毛儿毕竟还要念书,这样的场合我想他还是不必跟随了,在再三保证一定会告诉他结果后,他才带我在办公室找到了那个叫张琅的老师。
这个老师看上去大约40岁的样子,看上去很是干练,我不知道他是教什么的,我只是敲门进去,然后和他低声说了几句,他便脸色大变,拉着我就除了办公室的门,看样子还真是找对人了。
我把铁盒里的东西给他看了,然后隐晦的告诉了他那个路口闹鬼的事情,他意识到我其实是希望来了解点情况,然后帮助他解决问题的。
于是在学校的花台前,他告诉了我这个故事。
他正是“琳”信中的张琅。琳是他20年前还是学生时期的时候交往的女朋友,两人非常相爱,时常在先前的步道哪里约会,虽然那个时候还没有修建这个步道。
先前挖出这个铁盒的那棵树,见证了他们的爱情故事,因为他们曾经挂了一把小锁,上边刻着两人的名字,挂在了树梢上,然后钥匙一人一把。
想来就是铁盒里的那把钥匙。毕业后,两人原本打算结婚,琳却查出患有严重的血液疾病,无法生育不说,连活下去的希望都很渺茫,在这样的情况下,张琅的家人宁死不肯答应婚事,而琳最终因为不希望张琅为了自己左右为难和家里闹翻,便主动提出了分手。
分手后琳非常伤心,明明相爱有不能在一起厮守,即便厮守日子也无法长久,这样的折磨是非常令人绝望的,张琅也明知自己深爱这个女人,却碍于种种压力只能将这样的爱拒绝在外,渐渐冷漠。
之后不久,这个叫琳的女孩去世了。张琅伤心欲绝,他痛恨自己没能陪她到最后,也正因为突然间实质意义上的失去,他才真的意识到自己有多爱这个女人,不过一切都晚了。
于是张琅至今未娶,也算是对爱情的一种交代。说道这里,张老师拿出那枚草编的戒指,说这是我编给她的,没想到她一直留着。
然后眼里闪过一丝悲恸,一个大男人在校园的花台前,竟失控痛哭。我很快安慰好他,再仔细告诉了这个铁盒的来历,和我对目前为止这件事的认知和看法,最终张老师决定跟我去那个他们曾经爱情的见证地看看。
我知道当一个人有勇气面对自己的过去,甚至走到自己的过去中去是有多么的不容易,于是在进入步道的时候,我由着他刻意的放慢了脚步。走了许久,走到那颗我挖出铁盒的连理树前。
张老师站在树前,抬头找,在枝繁叶茂的深处,找到了个铜锁,因为树枝的生长,铜锁已经有一部分嵌入了树干中间,犹如爱情,坚定而刻骨。
张老师没有取下那把锁,所以我想那把锁至今还在。当他回过神来,望着对岸的渝中半岛,我不忍打扰到他的追忆。
也许他追忆的不再仅仅是一个人,一份爱,
或许是他多年苦守在心里最深处的那个让他执着的理由。
就好像尽管我并不知道琳的鬼魂反复出现在坡顶的原因,
也许是因为她每次都在那个地方等着坐面包车上山来看她的张老师,
我没有求证,即便猜错,
我也宁愿相信是真的,
这是我的执念,
一厢情愿的执念。
我问张老师,我可以给你们搭个桥,让你跟你的琳说说话,但是机会仅此一次,因为我还得带她上路。
张老师问我什么叫上路,我告诉他那是带琳去她自己该去的地方,流连在这里,最终成为野鬼,化为灰烬。
张老师犹豫了很久,说不必了,早在心里说过了。
我将铁盒交给张老师,只取了其中的几根头发,开始承人没发现的时候,给琳带了路。带路的方法以往已经讲得非常仔细,殊途同归,同是为了让亡灵安好,又何须在意方式方法的繁琐与否?
2003年,我听说以前的那个步道要修建成“南山一棵树”景区,张老师为了保全那颗见证了他毕生爱情的树,多次对管理方提出各类方式的申请,最终让自己的爱情打动了管理方的高层,他们将这颗连理树用白玉石头围了起来,作为景观的正中央,命名“一棵树”。
张老师在2005年离职,去向不明。但是每年的某一天,如果凑巧,你都会在南山的一棵树花台前,看到一个中年男人,一边欣赏着重庆的山山水水,一面时而开怀时而悲伤的自言自语。
随后抬头,
满眼眷恋的望着开枝散叶的一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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